這還是我一年多以來第一次看老鷹的比賽,而且是上個球季的。我沒有保存檔案或將比賽燒成光碟的習慣,事實上也沒那個必要,因此上季的比賽,至多也只有四五場還能找得到,但那就夠了。或許錯過一整季也不是件壞事,或許四五場比賽還嫌太多也說不定。看著一支因莫名奇妙的傷病而殘缺不全、且在 Belkin 大魔王陰影壟罩下前途依然堪慮的球隊,那樣有氣無力地進行球季,不啻是種折磨。即使曾經有那麼些許希望,老鷹隊的球迷也已經被荼毒了八個球季之久。即使下個球季似乎又有那麼些許希望,季後賽仍然離我們有段距離。

感謝那個該死的大魔王。

是的,我離題了,而且又牽拖到心目中的最恨。不過關於大魔王與老鷹的糾葛,我早就想利用時間用中文稍做整理與釐清,畢竟已經一年多沒寫文章,心理憋的話實在太多,就從這裡開始吧。我去年就把標題想好了。

Dawn of The Dead

話說上上個球季,於經營權爭奪戰第一回合敗北的大魔王,好容易與其他合夥人在開季前達成了買斷協議,協議內容卻出了問題。其內容明訂買斷期限,並設置懲罰條款,一旦達成懲罰的條件,也就是買斷失敗,大魔王便可於三十天內以他所投入的資本額(aggregate contributed capital)反買斷所有合夥人的股份,並接掌大局。這懲罰有多重?據報導,大魔王截至當時為止,投入金額約為 31M,而 Belkin 手上三成的股份,其「市值」在前兩次估價行動中,分別為 88M 與 140M,其間差距就算用「誇張」來形容都不夠貼切。

那麼前面提到的 Belkin 手上三成股份的「市值」該如何決定?答案是估價。然則估價人由何方推舉?大魔王與其他合夥人達成的協議是先由合夥人們推舉並進行估價行動。如果大魔王不滿意--事實上他也不可能會滿意--他可以投下否決票,並由大魔王這一方推舉新的估價人進行第二次估價行動;同樣的,其他合夥人要是不滿意--顯然他們也不可能會滿意--他們也可以使用相同的方式進行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的估價行動。以上是關於「買斷」與「估價」表面上的內容。或許這協議不甚明朗的地方(也或許協議本身完全沒有問題)與法律無關,單純是締約兩造基於其他原因而產生。說不定其他合夥人感受到來自聯盟的壓力,希望這樁醜事能及早落幕;說不定當初的 JJ 交易案中,Belkin 在法理上其實站得住腳,只是因為這樣的舉措會影響聯盟生態,故吃了暗虧而在此處獲得補償。當然這些都是我胡亂猜測,沒一點根據。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這協議有漏洞可鑽,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句話總是成立。

去年十二月,當 Belkin 方雇用的估價人,估出 140M 的數字後,前面也提過,根據正邪不兩立的原則,合夥人這方肯定是要反對的。可 Belkin 出手更快,先其他合夥人一步,否決了這個價碼。由於協議在這方面語意不詳,這個動作製造了大魔王有權指派第三次,也就是最後一次估價行動的估價人的空間。這下子合夥人傻眼了,這等下三濫的路數虧他想得出來?喔不不不,更厲害的還在後頭。合夥人當然不可能在這種等於是被擺了一道的情況下坐以待斃,任由大魔王指派估價人,雙方的歧異與爭執可想而知。這才是魔王的陷阱。五天後,Belkin 以其他合夥人「沒有」且「拒絕」配合執行買斷行動,在時限內選出第三位估價人為由,向法院提出反買斷的申請。

他成功了。

命運多舛的 Atlanta Spirit 再次走到經營權易幟的邊緣。不過其實也沒那麼嚴重,早在上回接戰中,我們便已了解到 Belkin 的購買行動需得到聯盟百分之七十五的管理委員同意(board of governors)。還沒完,Belkin 還有第三步。他聲稱由於上訴期間(合夥人會上訴是想當然耳之事,不用多做解釋吧?),經營權歸屬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因此這支球隊一切關於薪資的運作應該受到限制,也就是說,老鷹隊的陣容將不能有任何變動,而法官也同意發出這項禁令!那是去年六月底左右發生的事,自由球員市場開市之前。回顧當時,亞特蘭大一片愁雲慘霧,天底下哪有這種事?老鷹等於是連新球季都還沒開始就被宣判死刑。哈囉,我們可不是在談馬刺隊,這支球隊沒有在選秀會上補進任何控衛,名單上有約在身的只有防守不夠格,有傷在身的 Lue、防守更不夠格,找不到自己定位的 Salim、以及防守夠格,但也只會防守的 Ivey。如果老鷹不能簽下已經談攏合約的 Speedy,這個球季的後場依然會是門戶大開,歡迎別人練切入。另外,老鷹也將有非常大的可能白白喪失 Harrington,反過來說 Harrington 也無法利用老應爭取更佳的合約,因為當時聯盟有空間簽下 Harrington 的只有黃蜂--Big Ben 已經讓公牛吃飽了,至於另一支有薪資空間的暴龍,他們的目標不在美國。

事實上,聯盟對於這一判決同樣感到憂心,因為它會完完全全摧毀一支球隊。不會有人願意花錢觀賞一支沒有任何未來與希望、開季前便形同出局的球隊,而球隊大部分的支出,居然是花在打官司上面。自 JJ 交易風波至去年年底,Atlanta Spirit 在這方面的支出超過 20M,甚至在上訴期間,還必須負擔 Belkin 所可能面臨的損失。幸運的是,另一位法官(來自另一法院,未免搞混就略過不提)扭轉了這項判決。因此,最後的判決是老鷹球團能夠獨立運作,前提是不能與任何球員簽下為數超過四年的合約,也不能超過聯盟規定的薪資上限。唯一的例外是當所有合夥人包括大魔王都同意的情況下,老鷹球團便能解除這項限制。比如說 Smoove 五年的延長合約...,這又是一個令人頭痛的議題。是的,新判決效力延續至今,直到今年三月二日法院作出最新的判決之前。所以,超級塞亞人的傳奇暫時不會發生在亞特蘭大,我們即使有望角逐季後賽,也非常微弱,因為手上的籌碼實在有限。

總的來說,即使 Belkin 接掌了這支球隊,他如果還想玩當初所宣稱的那一套,也只是跟他自己的錢過不去。JJ 在球迷的心目中的地位,已經不可取代,而即使長夜漫漫,老鷹始終在邁向季後賽的路途上保持前進。如果大魔王膽敢逆天,我們也只能認了。但是從心裡層次上,Belkin 在纏訟多時的官司中展現出來的,是不折不扣的混蛋死要錢風格。光就他所要求法院發出的禁令來看,他關心的始終是他的「錢」,這支球隊的未來似乎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虧他在聲請反買斷成功時,還曾發表冠冕堂皇的言論,大言不慚地表示他對於經營球隊一事極端熱誠,相信他省錢的見解才是球隊正確的方向等等,其實也不過是把他過去的話再重複一遍。接著,就是「錢」、「錢」、「錢」與「錢」了。坦白說我也很想以公正客觀的態度分析此事,但他的黑暗兵法第三式實在太過份。如果自己支持的球隊在球季還沒開打前,就已經成為一隻沒有生命力的死魚,你做何感想?

結果這篇跟比賽內容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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